人生究竟要讀多少書才算有用? 人人答案應該不同!
有人說學富五車, 即應該看了起碼放滿五架雙層巴士的書本吧! 有人說書到用時方恨少, 即是平日都不會多看書啦, 用到才看, 恨都無用啦, 那頂多看十本八本吧! 大學問家錢鍾書呀, 饒宗頤呀, 本身就是一個博物館, 書本都在肚子裡, 究竟有多少當然數不清了!
但是, 我回看一下我拿的本科學位, 碩士學位, 法律學位等等東西, 發覺原來要學懂一科, 絕大部份最有效率的方案, 原來就是只看一本書! 一本書的方式, 讓學習者可以專注, 亦可以令教學者慳水慳力!
儘管今天的社會在中學不停地大攪通識教育, 不單止要逼沒腦袋的中學生看多種不同角度的書本, 甚至攪到連書本都不用, 要求分析能力薄弱人云亦云的中學生上網尋找答案, 自以為是! 這種美其名叫思考訓練的通識科, 無論原意如何祟高, 但應用於全無普通常識學問根基及缺乏社會科學邏輯的中學生身上, 根本真的是 “得啖笑” 兼 “多Q餘”! 教到老師噁血!
反觀過去在大學水平的不少學科, 姑勿論當年的教師出發點是否無料還是懶惰, 那些只用一本書全個學期由頭講到尾的科目, 印象的確特別深刻!
例如有科social statistics, 教師就只用一本textbook, 逐個逐個chapter教及計數, 結果甚麼standard deviation呀, 甚麼 chi-square呀都懂了(如今當然… 哈哈哈啦)! Organizational theory那科就只拿著一本 Raymond Miles由頭講到尾, 結果又好像學懂了好多東西! 法律更加如是, 夠膽的只看一本Smith
& Thomas就可以去考 Contract, 甚至拿任何一本最新版本不論作者的Q&A去考任何一科, 只要有我四份之一的智慧, 應該都可以合格, 拿個起碼有2nd Low的法律學位吧!
回想各科, 最經典當然是當時新亞書院的何太, 每堂的教學都是坐在老師位子, 拿出老花眼鏡, 把 Shaw的 Group Dynamic書本打開, 然後每頁每行的讀出來, 不用休息, 也不解說, 如是者兩個小時, 堂堂如此, 這樣子的大學講師, 真的令我大開眼界了, 一輩子都忘不了她! 話雖如此, 雖然我也因此沒有太多上何太的堂, 但是由於她講明考試亦是依書照考, 結果我也被迫自己看了這書, 學懂了Group Dynamic!
此外, 那個我從來都覺得她枉為人師教casework的女士, 就是拿著一本Giving & Taking Help行走江湖! 如今回看, 當然明白她當年基本沒有甚麼學問, 剛剛拿了碩士, 又連博士的邊也沾不上, 因此依賴一本textbook是最安全的教方式!
當然, 碰到一本好的 textbook, 絕對比聽當時沒有甚麼學問的老師會有更多得著!
例如看了一本 Rules for Radicals (Saul Alinsky), 當然賞心樂事, 比在課堂上看著抽煙的老師胡說八道, 一定學得更多! 而我有今日如此 solid 的 social research 能力, 亦是拜當年遇上了 Earl Babbie 的一本書吧!
今天遇到我的教授朋友聊天, 他知道我今個學期又要教多一科, 而且這科範圍甚廣, 不大好教! 沒有深厚功力, 相信不易駕馭! 教授輕輕說了一句: “最好還是找本 textbook 跟著教, 否則真的不知如何備課了!”
不要以為九月才開課, 這科真的要攪通, 七月八月備課看書兩個月也沒有把握的! 不過我喜歡挑戰, 我更喜歡出糧, 亦十分享受教學相長的時刻, 因此亦近難而上, 小試牛刀吧!
但是教授真的一言驚醒夢中人, 按他的說法, 我真的省了不少時間!
由於我是一個極之盡責的人, 因此我一旦備課, 很易書本愈看愈多, 想把最好最精彩的都向學生講授, 結果很易眼高手低, 尾大不掉!
今天晚上, 再三挑選, 再三思考, 還是從 Netting 跟 Brueggemann 兩本書中, 二選其一, 作為本科的textbook! 那我變了還有兩個月細看一本書, 應該輕鬆得多了!
一本書的學問,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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