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04, 2013

貪新棄舊(1257)


我喜歡逛電腦場看產品,高登黃金298及灣仔電腦城我是常客,看上眼的就買回家。

我看「新東西」一般在「舊高登」,今天特意跑去「新高登」看「舊東西」,因為家中一部「舊電腦」有些毛病,看看能否找到些「舊東西」給它補身。

怎料在「新高登」走了一轉後,心裡覺得十分荒謬,看的所有「舊東西」的價錢都比「新東西」貴的得多。而且那種「標價」方式,簡直是「物以罕為貴」心態,出手亳不留情,好像如不賺盡,就對不住列祖列宗。

舉例一條 DDR3-1333 (2G) CL9 RAM 「新東西」只賣 $90,而 DDR3-1600 (4G) CL11 的 RAM「新東西」亦只售 $140 至 $150,還可以選擇不同牌子如 ADATAKingstonCorsair 等等,有些甚至有 heatsink 的設計。反觀「新高登」內的一條 DDR2-800 (1G) 的二手 RAM 竟然標價 $105,而一條 DDR2-800 (2G) 的二手 RAM 亦叫價 $210,標價簡直真的「新不如舊」了。

當世界走到了如此田地,商品價格發展至此之時,作為小消費者可以如何自處呢?

反思之下,我總結出以下幾點想法:

(一)切勿環保,電腦電子產品已經進入了「生產多於消費」的世代。生產商已經面對「促銷失敗即死亡」的鐵律,因此只能以「降價」或「提升效能」兩招生存,現時的電腦電子產品都以後者「提升效能」作生存之道,因為單靠「降價」打減價戰亦是死路一條。「提升效能」成功者即可生存,之所以 Nokia 打敗 MotarolaSamsung 又打敗 NokiaiPhone 打敗 HTC。由於市場中的產品周期愈來愈短,「維修」及「保養」觀念已經變得過時,因此,我們必須接受電腦電子產品「一壞就無得救」的觀念,切勿環保再循環,必須棄舊,必須貪新。

(二)舊東西「物以罕為貴」不適用於電腦電子產品因為納米年代及光纖年代到來後,很多的不可能都成為了可能,「新東西」又平又靚,「舊東西」簡直無地自容。電腦電子產品不像愛人情人,愛人情人愈舊愈好(我的愛情觀畢竟還是舊觀念),但電腦電子產品只能愈新愈好,市場及價格力量我們無法對抗。

(三)小消費者要省錢及明哲保身,切不可追逐「新東西」(如 iPhone5SGalaxy NoteII LTE…),亦不可死抱「舊東西」(如 486電腦、天地線),只可遊走於「新與舊」及「天與地」之間。人家開始不用的「新東西」,就是小消費者可以用十分便宜價錢買入享受之時。君不見初出時的 50 吋 LED 電視多貴,如今又多便宜。所以小消費者應該讓第一批及第二批「有錢蠢人」打頭陣看「3D電視」、「上4G網」,然後於 個月至 年半後才施施然用低於一半的價格享受同樣甚至更好更高效能的服務。

因此,小消費者要做真正 SMART 的小消費者,今時今日不能太過顧及人格及形象,在某方面都要「貪新」及「棄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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