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一路上我也有思考。 為何這些暴徒可以如此無法無天呢?
一時又走去葵芳地鐵到亂, 一時又在元朗西鐵站用滅火器搞到亂七八糟,更甚者走去咗阻塞紅隧,霸佔機場,阻礙別人上班,而且一旦一位暴徒被拘捕,其他暴徒馬上走去圍攻警署,用不同方法的暴力及雷射光等攻擊警察,而香港政府對於拘捕這些暴徒,顯得軟手軟腳,沒有能量可以處理以及解決問題。更甚者,香港的法官充滿偏見傾向暴徒,警方拉暴徒,法官放暴徒,林鄭政府對此竟然視若無睹!
而今次雷教授的分析,令我感覺豁然開朗。
不錯,中央政府將香港暴徒定性為敵我矛盾時,很多方法是可以用的,使用武警平亂,按照基本法18條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然後將為首的一班暴徒拘捕, 送到中國大陸的法院審理,然後放在內地監獄坐牢!我覺得這是一個最好的解決辦法! 也是最人道的辦法!
相比於清洗那一批充滿偏見傾向暴徒的法官,來得更加有效。當然,當暴徒拘捕坐牢後,下一步的確需要清洗那一批充滿偏見傾向暴徒的法官,否則,「警方拉暴徒,法官放暴徒」的情況永不止息的。
而相比於使用解放軍進城,這個拘捕方案更為合適。因為解放軍主要功能以殺敵為主,如果一下子將這些暴徒全部殲滅,可能血流成河! 這個傷害性,長期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香港人可能真的接受不了,而國際社會也必然借題發揮,特別是美國這個幕後黑手,以及台獨這些幕後黑手,自然會馬上叫亂港四人幫出來大聲指責,泛民走狗當然亦會響應。那個時候,軟弱的林鄭政府,似乎更難應付。 但是如果將領頭的暴徒徹底拘捕,送到監倉裏面,這個做法實在是非常人道,而且合情合理的。
試想想!暴亂就是犯法,暴徒就是罪犯,拘捕罪犯繩之於法,舉世如此!拘捕罪犯然後送上法院,進行審理,最後定罪,然後坐牢,這是最好的下場!是合情合理,非常人道,用國內武警執法拘捕這些暴徒,我看也是最佳選擇,因為林鄭政府作為本地政府,不少暴徒背後的支持者如亂港四人幫及泛民走狗等,可以指著林鄭來攻擊, 因此香港警察執法也顯得軟手軟腳!
但是沒有投鼠忌器的國內武警執法,那情況就會變得十分簡單,而且當中央政府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之下,他們的執法變得理所當然,而且執法也是快狠準,就像當年越南戰爭印度邊界戰爭等等,都可以在短時間之內解決,然後功成身退。所以只要國內武警,將為首的幾百個暴徒,甚至一千幾百個暴徒徹底拘捕,相信香港很快回復平靜。至於將來如何管治,需要平靜之後的香港各方坐下來討論了。但是,經過這個教訓,我覺得香港的反對派應該死心,知道用勾結美國及台獨這種方法,希望推反政府,透過雙普選上台執政,這條路是行不通的!而將來他們繼續做搞亂香港的事情,也沒有這麼容易了。
我覺得對於香港的將來,徹底拘捕暴徒,這個是可以維持安定繁榮的一個路向,否則,讓香港的暴徒繼續暴亂下去,林鄭政府貪生怕死,沒有法子平息暴亂,只會將香港推向無底深淵!
自作孽,不可活,這個是人人人皆知的道理,因此拘捕罪犯繩之於法以平息暴亂,是必須及必然之路!相信除了那班腦殘的年輕暴徒以及選擇性失明的同情支持者外,有良知及眼睛雪亮的市民應該懂得判斷的!
至於香港是否仍然是一國兩制? 我覺得只是口舌之爭, 歷史將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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