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翎】
一九八四年我想一邊工作、一邊修讀法律。那時候香港大學剛新辦了一個法律的兼讀學位,需時六年才能唸完,而且又要過三關才可考入,包括成績、筆試及面試等。
我拿著個二級甲等社工學位去填申請表,最低收生成績要求總算是沒問題了;跟著找了一些法律書本來苦看一輪,胸前一個「勇」字就入試場考筆試,僥倖地又給我過關了;接著面試前還先要提交一篇千字文,要我詳述為何投考法律。
我記得當時非常用心的寫,情詞懇切,情理俱備,而且還用了不少篇幅去寫 林希翎【詳介】,結果,我就再沒有收到香港大學法律系的任何回音了!
我當時說的全是真心話,我想唸法律除了受律師的高薪及地位吸引外,很大程度上還是給林希翎的事件所感召的。當時我覺得能夠唸法律是很光榮的一回事(就如同人家覺得能夠唸社工是很光榮的一回事),而且唸法律的人,才能夠出到一些好像林希翎這樣熱血愛國、十三歲參加革命、敢於說出真話、敢於挑戰權威的人。
我那時當然不太明白原來共產黨政權對於異己可以如此殘酷,知識份子一旦被劃為右派後一生除了坐牢之外不知還要受盡多少慘無人道的思想及肉體上的折磨!
對於當時肩負重任、加料開班、趕製更多要懂得簽樓契攪上市的事務律師以迎接經濟起飛來臨的香港大學法律系而言,收到一個竟然大談林希翎的入學申請表,那申請人的入學命運,結果如何不問而知了!
林希翎是一個歷史人物,她之所以受到歷史的垂青,是由於她曾以大膽的言論批評中囯共產黨及其政策,而在反右運動中被劃爲右派。她的特點是其在被劃爲右派時僅僅是一個二十二歲的大學生。
從中共建國以後的思想鬥爭史的角度檢視,林希翎一生的經歷是有著很特殊的意義的。
林希翎一生的光輝的頂點無疑是她五七年大鳴大放時的大膽言論。一個二十二歲的青年大學生,她能夠挑戰毛澤東,認爲毛的話「不是金科玉律」,指出「共產黨的民主也有局限性。」這不僅需有超凡的勇氣,尤其需要獨立的理性判斷能力。
林希翎在中國思想舞臺上活躍的時間是極爲有限的,從五五年底她以林希翎爲筆名發表第一篇文藝評論文章開始,到五七年六月二十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點名批判林希翎及北大另一名學生右派譚天榮,林希翎展現其思想的時間僅有一年多而其間最爲輝煌的時刻也就是五七年四月底至六月初的「大鳴大放」階段。這一時間雖然短暫,但在當時中國意識形勢一統的極權社會,已足以奠定其閃光的地位。
自此以後的林希翎的生涯,無論是在監獄(十五年),還是後來輾轉來到法國(八三年),基本上是一個極權主義的受害者與犧牲品的歷史,爲我們認識極權政治對於人及人性的摧殘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材料。
在那個時代,林希翎三次講演提出的三個問題“黨(法)大還是法大”、“胡風不是反革命”、“中國現在實行的是封建主義的社會主義”,這在中國可說是振聾發聵的。林希翎作為一個青年學子第一個公開提出了這樣三個嚴肅的政治問題,的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她提出的這三個問題現在都證實是完全正確的,她不僅思想超前,其政治觀察力之敏銳也是驚人的,因此她成了當年右派學子的一面旗幟。
一九八四年後我負笈加國拿了社工碩士學位,但心中對唸法律一事始終未可忘情。一九九八年我終於用了三年時間晚上自修拿了倫敦大學的法律學位,只要再唸一年全日制法律文憑課程,就可以入行開始當上實習律師的生涯。
不過,從一九八四到一九九八這十四年間,雖然我仍然希望唸一個法律學位來圓我的一個未竟之夢,但看著林希翎無奈的悲慘人生和法律真理在暴政強權之下如何蒼白無力,人生可以依靠的仍舊只是氣節與信仰,我對法律的天真與幻想亦逐漸退減,而從事多年社工亦令我更慣於「從微處看得著」(Excellence from Details)。
今天,林希翎已經離開人世,走完了堅持真理、從沒低頭、令人可敬但可泣的一生;而我,亦已經離開工作崗位多時、已經忘掉法律、已經不會再去瞄一眼那張蛛網塵封的倫敦大學法律學位證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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