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9, 2009

荒謬社會?(664)

這個世界認真荒謬!不同的社會一樣的荒謬!

酒井法子為吸毒事件周四 (17/9) 公開謝罪,卻惹來一些批評:「酒井被轟做戲 博影圈復出」。

這些批評者好像一定要將犯錯的人「趕盡殺絕」,才真正表示他們「為民除害」;甚至有些言論竟可以倒果為因地說:「如果真的如此(酒井可以復出…),那毒品還成了娛樂圈的恩物了」,卻知道自己的行為和言論,才是真正地表示「他們自己的腦袋都生到屁股眼裡!」

吸毒是全世界的問題,由來以久,亦不見那個社會那個政權可以真正斬草除根!

但隨著世界民智開發,吸毒者已經由被視為「犯罪者」改作「犯錯者」,而「犯錯者」只要「知錯能改」,本身就是「善莫大焉」!如今酒井法子能為吸毒事件公開謝罪,日本公眾某些人士仍然死咬不放,簡直就是不知所謂!

我們的社會發展多年、我們的社工努力推動多年,如今給吸毒「犯錯者」Rehabilitate 及「改過自新、重投社會、擁有一技之長、重新開始」已經是社會共識、核心價值!儘管進行時總有些頑固的反對份子出來搞對抗(例如正生書院中的一小撮梅窩居民),但公義一定不會在反對份子那一邊!

酒井法子是藝能界中人,精於演電影、電視劇、唱歌,一技之長當然是「博影圈復出」,難道會「博做法官」、「博做醫官」、「博做警官」、「博做武官」、「博做宦官」乎?

所以說:這個世界認真荒謬!

最荒謬處是人人已經將「雙重標準」習非成是!

試問那群日本批評者,如果吸毒的不是酒井法子,而是他子、他女、他兄、他妹、他爸、他媽的話,看看他們是否會如此強調一定要將犯錯的人「趕盡殺絕」!

人之所以有缺點,就是不少人一旦私利在前,總會出了「雙重標準」的事!否則,又何以會頻頻出現以下之荒謬行為:「曾蔭權濫用布政司公函遊說英國延長醫學生實習期」、「陳方安生買樓雙重按揭達 100%」、「梁錦松加稅前偷步買貴車」、「王見秋不當地向政府申請發放度假旅費津貼」… 但「雙重標準者」批評酒井阻其自新打擊其復出之可能,其行為、其「自以為是」的動機實在可恥!令人心痛惡絕!

路加福音第七章第 36 節 談到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同席的法利賽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酒井法子「知錯能改」,是真是假,留給上天判斷吧!如果酒井真誠地「信」過去之錯而「覺今是而昨非」,那麼在耶穌眼中她的「罪」其實已經「赦免了」!

可悲的是,今天的日本社會仍舊充斥著一大群一大群指手劃腳要將犯錯的人「趕盡殺絕」的法利賽人! 日本人對「改過自新」觀念的確從來疏離,你看日本侵華幾十年後日本人仍然企圖删改教科書來掩蓋罪行,便知道日本人不大接受「知錯」觀念,更遑論「知錯能改」!

香港,又何嘗不是呢!看看正生書院!便知道我們香港社會亦一樣仍舊充斥著一大群一大群的法利賽人!

難怪存在主義作家卡繆 (Camus) 在其作品《瘟疫》慨嘆「這個世界認真荒謬」之時,亦提示出真正旨趣是對一切人類生存情境的思考,同時重新定義了道德的價值尺度,並發現危機和轉機、生存和死亡、自由和不自由是緊緊扭纏在一起的事物。從追求個人的反叛、自由和激情,進而提升到人類整體意志力的讚美!

假若我們的社會可以多一點接納「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人類整體意志力」,那麼我們的社會就可以少一點「法利賽人」、就可以少一點「雙重標準」、就可以少一點「腦袋都生到屁股眼裡的人」!

那時人人都會自動跑去教堂,耶穌也不用四處奔波忙於去赦免人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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