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的寒冷天氣,一夜間凍死了七個人,都是患有「長期病」的老人家。
我細心看看新聞內容,死的男女也有,年齡都在 75 到 85 之間吧。我在想,現時香港的人均壽命(Life Expectancy)好像男性是 78、女性是 86 左右,那麼,75 到 85 這個年紀,七位死者算是「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呢?
早上打完太極,閑聊時與大師兄聊到了這話題。他說:「75 到 85 這個年紀,隨時都可以死得,如果不是凍死,亦可能因為其他原因而死。」
我追問:「如果不是寒冷天氣,你認為他們會死嗎?」大師兄沉默支晤一下,沒有正式回答,但發出的聲音言下之意,似乎表示 75 到 85 這個年紀,死了亦很正常。
那我又再問:「如果這個死的是自己家人,那麼我們可以接受,他們就因為寒冷天氣一夜轉涼,死了亦是很正常嗎?」對於這個又假設性、又要觸及個人情緒的提問,我當時得不到回應。
當然,我只是提問一下,我亦沒有期望街坊間閑聊會聊出個甚麼。
不過,我心中只是在思考,對一條生命的存在,其價值、其重視、其感覺,都會因人而異,都會親疏有別。因此,難怪香港要改善老人服務,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是大眾對其他「老人的生命」極不重視,認為 75 到 85 這個年紀,死了亦很正常;換個角度來說,就是不死並不正常。因此,每天馬路上車死了老人家,落巴士樓梯跌死了老人家,家居意外死了老人家,社會大眾好像認為死人都是理所當然,都是因為他們自己老,而從不去認真追究那個不小心駕駛的司機,那道設計出了問題的巴士樓梯,那些含有危險的家庭用品。社會,可能包括了你和我,都習以為常地對其他老人的生命極不重視,讓不公義及不合理的事情繼續下去。多年前,我外父就曾經給一個極不小心及毫無責任心的送貨van仔司機在路旁倒車撞倒在地,幸而沒有輾過,外父送院後搶救後吉人天相,但警方對不小心撞傷行人的van仔司機全無跟進,若無其事,不了了之。由此可見,執法者的心態尚且如此兒戲,毫不認真,有法不執,其實直接鼓勵了更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傷亡事件的出現。如此不知所謂的處事方式,原因只是受害者很老!
二是因此大眾對其他「老人的價值」亦不重視,大眾似乎忘記了這些老人家當年亦是曾經英明神武、各領風騷的人物,如今只是外貌衰老、身體退化,疾病全身,但其實無減他們的豐采氣度、知識經驗,問題只是社會是否仍舊重視他們吧。
三是大眾對「老人的生活質素」、處境關懷、支援物資都非常有限,一般人的同情心亦可能因為自己的繁忙而收起了,因此只是入冬前的天氣轉變,就奪走了七條生命。
我在想,如果死的是我們父母,如果死的是我們配偶,如果死的是我們至愛好友,那種感覺、那種痛楚、那種悲傷、那種失落,應該和看到新聞「啊,又凍死了七個人」的感受應該有所不同,應該深刻很多吧。
其實,人生中如果保養得宜,病患可能得以減免,但「老」卻是無可避免的人生步驟;因此,個人面對「老之將至」其實絕對可以有萬般方式,減輕其對健康或生活的沖擊。可惜的是,社會上對 young-old 還算可以接受,但當人「老」到一個所謂 mid-old 甚至 old-old 的境地時,開始到了自我照顧能力衰退之時,才是人生的最大考驗之時。
人生到此,可以「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似乎是一個「可以選擇」和「沒得選擇」的兩難局面;每個人的處境不同,經濟狀況、子女狀況、健康狀況、社會狀況、心態狀況、朋輩狀況都有差異,而為此,亦可能決定了一個人是「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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