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9, 2011

寒冷天氣(1114)

上一次的寒冷天氣,一夜間凍死了七個人,都是患有「長期病」的老人家。

我細心看看新聞內容,死的男女也有,年齡都在 75 到 85 之間吧。我在想,現時香港的人均壽命(Life Expectancy)好像男性是 78、女性是 86 左右,那麼,75 到 85 這個年紀,七位死者算是「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呢?

早上打完太極,閑聊時與大師兄聊到了這話題。他說:「75 到 85 這個年紀,隨時都可以死得,如果不是凍死,亦可能因為其他原因而死。」

我追問:「如果不是寒冷天氣,你認為他們會死嗎?」大師兄沉默支晤一下,沒有正式回答,但發出的聲音言下之意,似乎表示 75 到 85 這個年紀,死了亦很正常。

那我又再問:「如果這個死的是自己家人,那麼我們可以接受,他們就因為寒冷天氣一夜轉涼,死了亦是很正常嗎?」對於這個又假設性、又要觸及個人情緒的提問,我當時得不到回應。

當然,我只是提問一下,我亦沒有期望街坊間閑聊會聊出個甚麼。

不過,我心中只是在思考,對一條生命的存在,其價值、其重視、其感覺,都會因人而異,都會親疏有別。因此,難怪香港要改善老人服務,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是大眾對其他「老人的生命」極不重視,認為 75 到 85 這個年紀,死了亦很正常;換個角度來說,就是不死並不正常。因此,每天馬路上車死了老人家,落巴士樓梯跌死了老人家,家居意外死了老人家,社會大眾好像認為死人都是理所當然,都是因為他們自己老,而從不去認真追究那個不小心駕駛的司機,那道設計出了問題的巴士樓梯,那些含有危險的家庭用品社會,可能包括了你和我,都習以為常地對其他老人的生命極不重視,讓不公義及不合理的事情繼續下去。多年前,我外父就曾經給一個極不小心及毫無責任心的送貨van仔司機在路旁倒車撞倒在地,幸而沒有輾過,外父送院後搶救後吉人天相,但警方對不小心撞傷行人的van仔司機全無跟進,若無其事,不了了之。由此可見,執法者的心態尚且如此兒戲,毫不認真,有法不執,其實直接鼓勵了更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傷亡事件的出現如此不知所謂的處事方式,原因只是受害者很老!

二是因此大眾對其他「老人的價值」亦不重視,大眾似乎忘記了這些老人家當年亦是曾經英明神武、各領風騷的人物,如今只是外貌衰老、身體退化,疾病全身,但其實無減他們的豐采氣度、知識經驗,問題只是社會是否仍舊重視他們吧。

三是大眾對老人的生活質素、處境關懷、支援物資都非常有限,一般人的同情心亦可能因為自己的繁忙而收起了,因此只是入冬前的天氣轉變,就奪走了七條生命。

我在想,如果死的是我們父母,如果死的是我們配偶,如果死的是我們至愛好友,那種感覺、那種痛楚、那種悲傷、那種失落,應該和看到新聞「啊,又凍死了七個人」的感受應該有所不同,應該深刻很多吧。

其實,人生中如果保養得宜,病患可能得以減免,但「老」卻是無可避免的人生步驟;因此,個人面對「老之將至」其實絕對可以有萬般方式,減輕其對健康或生活的沖擊。可惜的是,社會上對 young-old 還算可以接受,但當人「老」到一個所謂 mid-old 甚至 old-old  的境地時,開始到了自我照顧能力衰退之時,才是人生的最大考驗之時。

人生到此,可以「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似乎是一個「可以選擇」和「沒得選擇」的兩難局面;每個人的處境不同,經濟狀況、子女狀況、健康狀況、社會狀況、心態狀況、朋輩狀況都有差異,而為此,亦可能決定了一個人是「死於不幸」還是「死得合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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