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0, 2010

私隱必被犧牲(831)

Facebook 一年半載前開始流行,我收電郵時便經常接到一些我認識的名字要求我「Add 他們入 Facebook」,我馬上警覺到當中危機重重,而且不管 Facebook 當局說得怎麼漂亮,但在現今的互聯網科技下,我相信個人私隱必被犧牲,個人資訊必被濫用!

因此,我雖然基於「與時並進」及「好奇心」下開設了 Facebook 戶口,但無論來者是真是假,至今我都從不回應這些「真假難分」的要求。

而且,我覺得即使我倆是「好朋友」,但這並不代表我或你亦都願意將「朋友的朋友」的個人社交網絡及個人私隱公諸同好!這種「無止境的分享」在生意上絕對是「無盡商機」,但在個人生活上可以是「無盡災難」!

我個人認為互聯網在人與人之間的功能主要仍舊是一種「溝通工具」,它和「寄信」及「傳真」一樣,點到即止,再多就是「多餘」了!因此,有了「電郵」溝通已經足夠,有了 Blog 人人成為了作家,有了 Picasa 分享相片輕而易舉,有了 Youtube 短片送到眼前,有了 RSS 訂閱網誌依時依候,有了 Google 人人成了通天曉… !因此,Facebook 這種具有集大成野心的成品,並以「改變大眾溝通行為」及「將各種有謂無謂關係都連結」作己任的平台,最終必要大量犧牲個人私隱及濫用個人資訊方能成事的!


我相信這數字將愈來愈高,因為所有營商牟利者都是霸權主義者,騙你入了 Facebook 後那會輕易讓你走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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