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算,過去兩個星期我的跑步里數如下:
26/8/2012 10公里
02/09/2012 10公里
07/09/2012 5.3公里
09/09/2012 2.7公里
合共跑了: 28公里
以我對自己的要求而言,應該屬於「偏低」。
如果用現時政府的公共教育說法來計算:「一個星期至少運動 3天,每次 30分鐘起碼,才算健康」,那麼,轉化成為公里,應該是多少呢?
我用一個我的跑步節奏來計算,一個星期運動 3天等於一個月運動 12至 14天,每次 30分鐘的跑步即是大約每次跑 5公里,那麼一個月的跑步總數大約要 60至 70公里了。
因此,過去兩個星期我合共跑了 28公里,那麼一個月的跑步總數頂多是 55公里,仍未達標。
因此,九月份開始,跑步里數方面,我應該要加強力道,每個月要跑 60至 70公里。
如果能夠跑到 100 公里更好。
我有我的目標,不想面對,未敢忘記,那是希望減輕 10 公斤。
如果成功,無論對天對地對古對今對社會對歷史對人類對大自然對我自己都是大大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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